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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30

    2024-09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知识产权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撑,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黄武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颠覆性技术主要集中在专利、技术秘密领域,对专利、技术秘密加强保护,有助于激励研发、激励投入、激励创新。提升知识产权的话语权 首先要融入国际规则体系黄武双进一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高科技前沿技术的保护方面,一些国际企业并不一定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而是选择技术秘密。尽管相关法律规定了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最长20年,但由于申请过程本身可能就需要几年时间,因此考虑到申请过程本身所耗费的时间,实际的专利有效保护期往往不足20年。因此,对于竞争对手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自身研发实现超越的技术,申请专利是一种常见的保护方式。而对于那些不易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生产工艺,如化学产品的制造过程,技术秘密则是一种更为合适的保护手段。例如,化学工艺中的最佳温度设置,往往需要经过长期的实验和摸索才能确定,这类信息一旦公开,竞争对手便可能轻易模仿。黄武双强调,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秘密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领域的技术尤其是算法和模型,往往通过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以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所以,专利和技术秘密各有其优势和适用场景。”黄武双认为,要提升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话语权,首先要深入理解和融入现有的国际规则体系。当前我国正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比如出台相关的惩罚性赔偿等,但需要做的工作还不仅限于这些。他强调,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与物权、债权赔偿存在本质区别。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属于在竞争环境当中的损害赔偿,通常要评估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竞争优势丧失。在国际社会中,这类赔偿范围往往更广泛,不仅包括专利产品本身的损失,还涉及与专利产品配套使用的相关产品。即便这些配套产品本身没有专利,但由于专利产品的流失,其销售量同样受到影响,因此也应计入赔偿范围。在黄武双看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正日益完善,构建得越来越全面,但仍有提升空间。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实施102项重大工程,是党中央统筹当前和长远作出的重要部署。要立足全局抓好重大工程实施,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央地联动,强化资金支持和要素资源保障,破解难点堵点,确保重大工程建设取得预期成效。会议还研究了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强调,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持措施。要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努力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两个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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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2024-09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自主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永州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目标,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永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在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等五个方面明确相关资助对象、金额标准,为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在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方面,《措施》规定,对上年度永州市的专利权人、合法专利使用权人因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产生的诉讼、裁决和调解案件,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胜诉案件,按照实际支出维权费用的50%给予援助,国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国外最高不超过3万元/件,同一申请人援助金额累计不超过6万元/年,对于知识产权保险已赔付的不再予补助。在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方面,《措施》规定,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全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与下属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或许可行为,不纳入资助范畴。对全市企业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企业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此次《措施》的发布,是永州市首次围绕知识产权全要素,统筹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措施》的发布,意味着永州市将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再接再厉,立足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状,在强化资源保障、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中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助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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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2024-09

    9月18日,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发布消息,为持续增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支撑科学城高新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近日出台,旨在修订和完善科学城高新区原有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对创新主体的支持力度。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全面覆盖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链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给予特别关注,拿出“真金白银”给予奖励资助,单项资助奖励资金最高达500万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比如,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按照每件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按照每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方面,《政策措施》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核实后的维权支出成本,按当年实际费用100%的标准予以资助。对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对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40万元。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方面,《政策措施》对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给予了资助。其中,辖区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对每笔银行贷款予以贴息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措施》还鼓励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对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ABS/ABN)的原始权益人,按照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资助,同一原始权益人每年资助最高200万元。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产生且认定的坏账本金损失,担保机构直接为企业担保的,在担保机构代偿后,给予担保机构代偿金额30%的补偿,单笔补偿上限为500万元。在知识产权高标准管理方面,《政策措施》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根据运营绩效,按照运营金额的2%给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据悉,《政策措施》适用于高新区直管园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资金兑付上,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根据科学城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每年下发的资金兑付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标准、条件和材料等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知识产权奖励资金兑付则采用免申即享原则,每年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各级奖励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单位开展会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资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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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2024-0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意见》强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在强化普惠服务保障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以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目标,完善普惠可及、支撑重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按照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的要求,系统梳理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建立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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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2024-09

    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上宣读了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4—2025年),明确了6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全面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制度机制1.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宣传解读,推动全面落地。贯彻落实《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局省协同推进,完善局省联系沟通机制。2. 高质量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要素的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运用,赋能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 推动湖南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建立湖南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开展湖南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4. 召开2024年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大会,加大对“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国家战略的支撑和协同,争取更多央地资源支持。5.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实施,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支撑“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6. 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深化“一市一案建强市”和“局市共建”模式。支持湖南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支持开展强园区和强企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强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推动知识产权高效能转化运用7. 组织实施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8. 开展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组织全省高校进行存量专利盘点,及时筛选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组织企业入库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专利进行评价。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全面推动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鼓励支持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高校专利盘点筛选、提供展示平台等,进一步强化对盘活高校存量专利的公共服务保障。9. 组织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筛选、推荐不少于300家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匹配重点支持政策,开展重点培育,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10. 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以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为主体,紧扣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加强专利导航分析,将专利信息与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政策环境等信息深度融合,建立共享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帮助产业链企业明确发展定位、方向和路径,增强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协同发展,聚焦重点产业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行产业专利池,实现价值创造、成果分享的闭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间的重构转型,激发创新主体转化动力。引导和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不断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推动建设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1.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统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贷产品开发供给,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湖南省专利价值评估地方标准,探索开发智能化评估工具并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和水平。12. 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省级知识产权中心建设高校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重点开展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培育工作,推广一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支撑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13. 持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推进安化黑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保靖黄金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验收工作,支持高标准建设浏阳花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湖南桑植)加强帮扶指导。依托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聚焦地理标志产品,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指导办理和总结提炼一批地理标志保护典型案例。14.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聚焦湖南重点企业和区域,深化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促进提升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持续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有力支撑商标品牌质押融资。支持提升商标品牌海外布局能力,助力湖南特色商标品牌“走出去”。15. 聚焦湖南重点区域和企业,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和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定点帮扶点桑植县知识产权精准帮扶“世界样本”,鼓励和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地理标志品牌合作大会”等活动;高标准举办面向海外的湖南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活动,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动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对接全球市场。提升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效能16. 加强重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围绕省内重大科技专项,聚焦院士、院士团队等重点创新主体,综合运用优先审查、快速审查、集中审查和延迟审查等多种模式,支持高水平创新,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评估、专利导航和预警分析指导服务。17. 推进湖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质升级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支持长沙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18. 围绕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建立商标审查审理重大需求沟通机制,对相关企业核心商标、主导商标审查审理有重大需求的,依规予以快速审查。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纠纷应对及执法维权等行动,保护产业安全。探索“法治护链”新模式,为长沙市大数据产业链所属企业提供优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助推长沙全球中心研发城市建设。19. 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智能建设,按照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和备案系统,优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流程,积极引导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开展“龙腾”“蓝网”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口岸营商环境。20. 有效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青少年版权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查办侵犯著作权案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海外维权援助,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活动,发布湖南省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策略蓝皮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家库建设,探索在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继续加大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供给力度,护航开拓RCEP成员国、非洲国家等海外市场。21. 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开展“维权导航进企业”服务,巩固拓展湖南“四大实验室”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红色品牌)保护维权等五大专项工作成果,加大展会、交易会等驻场服务力度,为省内举办的大型展会参展企业提供展前、展中、展后知识产权服务。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22. 坚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服务和重点服务并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强化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职能,支持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省级和地市级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聚焦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明确的重点领域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强化对科技创新力量、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的公共服务支撑。根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评估。以“一窗办”“一站式”为重要标志,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23. 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安全,推广使用国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引导广大创新主体使用国产知识产权数据库进行创新活动。24. 加快落实湖南省系列地方标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建设上下互联的知识产权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扩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范围和开放程度,建设一批服务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努力实现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体化,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支撑。25.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精准对接。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完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支持湖南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域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并打造一批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基础26. 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持续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讲好湖南知识产权故事,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信心、稳预期、鼓干劲。27. 持续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到湖南省有关单位交流锻炼。深入实施芙蓉计划,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高校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基础;加大知识产权进党校的力度,提升各级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系统干部人才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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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2024-08

     8月29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委员会等部门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全面承接各项重点任务,提出15项40条具体落实举措,重点服务黑龙江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为龙江科创型企业创新发展打造新引擎。2022年,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高质量构建起“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四个经济发展新引擎,实现“换道超车”跨越发展;培育壮大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农机装备等五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等六个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提质增效;着力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加快推进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七个现代服务业发展。近年来,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不断强化专利在产业链中的强链增效作用,推动“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壮大,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群体。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印发《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加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形成行业示范效应。截至目前,全省共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95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10家。据调查统计,2023年,黑龙江省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65.2%,高于全国(51.3%)13.9个百分点。布局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依托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依托省交易集团建设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省农科院、品牌服务机构建设省海洋工程、现代农业、生物、高端装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逐步构建“1+1+4+N”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积极对接实体产业,不断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供给水平。依托省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于4月24日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举办“知惠龙江”专利转化运用大会,集中展示黑龙江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果,活动发布“龙江普惠专利池”、先进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转化目录、黑龙江省专利产业化助力中小企业成长路径等内容;大力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将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企业数量、产品数量纳入对市(地)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中,发挥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的技术支撑和数据底座作用,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对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企业予以奖励。截至目前,累计备案企业535家,备案产品1220件,产品上年度销售额615.62亿元。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鼓励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导航,推进实施产业链专利导航项目,系统梳理产业链上中下游市场及企业现状,围绕产业链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构建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池,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石墨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现代农业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11个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导航项目,持续面向产业链创新主体分享发布。下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发挥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提升黑龙江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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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2024-08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知识产权系统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等的引领作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能力建设,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全链条,加强执法指导、行政司法衔接和社会共治,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探索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坚持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并举,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并重,促进知识产权与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战略深度协同,健全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更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积极推动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主动性,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助力打通束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障碍。2023年10月14日,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简称“专交会”)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开幕,本届专交会主题为“知识产权引领产业数字化转型”。图为开幕当天专交会现场。中新社发 刘德斌/摄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保障作用,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深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开展前沿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立法探索,加快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生命科学、量子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加快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地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为完善制度和规则提供思路、积累经验,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和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布局,推进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加强协同保护力度。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实现“一口进、一口出”。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并重,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切实解决专利转化渠道不畅、动力不足等问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商标功能作用,提升国产品牌的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培育更多的“国货潮牌”,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加强地理标志运用指导,助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坚持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持续推进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加快探索大模型技术在审查工作中的应用,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高知识产权授权及时性和权利稳定性。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深度、广度,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全球创新环境,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谋划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探索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共同建设创新之路,支撑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统筹推进中美欧日韩、中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小多边、周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与各方交流,促进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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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长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新时代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等等。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10多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各项改革的推动下取得历史性成就。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显著提升治理效能。2016年12月,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引领展开了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先行探索。2018年,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2023年,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进一步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得到优化加强,通过改革纵向缩短了知识产权管理链条,横向加强了协同联动,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办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中央和地方事权。深化保护体系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相继审议通过《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引领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到有力加强。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完成专利法、商标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总数达到115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不断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探索,截至2024年6月,各试点地方已经累计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8700份,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超55亿元。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2.04分,再创新高。深化权益分配改革,大力促进转化运用。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调动创新主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破解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和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在37个重点城市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了13个功能性运营平台,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有效对接,2023年全国专利运营次数达60.4万次。建立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促进强链护链行动,推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发布机制,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2023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51.3%,连续5年保持增长态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0年增长近10倍,迈上8000亿元台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大力度便民利企。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查流程和标准,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012年的22.6个月压减至目前的15.7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10个月压减至目前的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覆盖面,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完善专利代理师考试制度,全面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完成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实现“瘦身健体”。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2024年上半年,全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到2130亿元,同比增长11.3%,呈现进口出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有力支撑对外开放。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积极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成功举办两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北京主场活动致贺信。主动全面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多双边经贸协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谈判和履约工作。主导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积极参加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国—中亚、中国—东盟等小多边、周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持续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有力密切中欧经贸关系。新时代以来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34.4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4804.4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12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384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7.8万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海牙体系外观设计、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稳居世界前列。2022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71%,“十四五”以来年均增长12.4%。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位居第12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升了23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跃居世界第一。二、深刻领会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功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走深走实。锚定改革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建立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紧扣改革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开放。《决定》强调,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找准知识产权工作的功能定位,自觉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提供各方面的有力支撑。首先,围绕更好地激励创新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聚力支持全面创新,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其次,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标配”,更好统筹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更大力度吸引全球创新资源要素汇集,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第三,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促进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各类企业竞相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突出改革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等重要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一方面,要立足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促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开辟经济发展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要立足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大力发展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以数据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数字经济,推动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把牢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知识产权关系人民生活幸福,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一方面,要平衡好权利保护和公共利益维护,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完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与激励创新兼得,既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又通过权利的平衡保护,促进创新成果惠及人民,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知识产权改革举措,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可及性、普惠性、公平性,实现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便利化、数字化、智能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知识产权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等的引领作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能力建设,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全链条,加强执法指导、行政司法衔接和社会共治,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探索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坚持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并举,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并重,促进知识产权与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战略深度协同,健全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更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积极推动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主动性,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助力打通束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障碍。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保障作用,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深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开展前沿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立法探索,加快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生命科学、量子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加快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地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为完善制度和规则提供思路、积累经验,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和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布局,推进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加强协同保护力度。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实现“一口进、一口出”。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并重,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切实解决专利转化渠道不畅、动力不足等问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商标功能作用,提升国产品牌的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培育更多的“国货潮牌”,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加强地理标志运用指导,助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坚持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持续推进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加快探索大模型技术在审查工作中的应用,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高知识产权授权及时性和权利稳定性。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深度、广度,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全球创新环境,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谋划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探索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共同建设创新之路,支撑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统筹推进中美欧日韩、中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小多边、周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与各方交流,促进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水平。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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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在会上介绍中国在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方面所取得的工作进展。刘三江介绍,优化管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推进标准化管理改革创新,优化了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的二元结构,激发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活力。数据显示,自2022年到2023年团体标准总量增长了45.3%。在计量制度改革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质量认证管理制度,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并强化了行业监管。截至2023年底,全国取得资质认定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共3.4万余家。10年来,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占机构总量的比重实现翻番式增长,占全行业机构总量的63.47%。在能力建设方面,刘三江介绍,中国国际互认的校准测量能力已达1879项,居世界前列。建立202项国家计量基准,发布205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目前,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超过4.5万项,实现对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的全域覆盖。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83%。此外,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中国认证证书及获证组织数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获认可的各类合格评定机构达到17870家;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5.4万余家,年营业收入达到4700多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占世界25%,是全球最具活力最有效率的市场。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多项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其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认证贷”等金融信贷支持达320亿元,减免认证费用近400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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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双方将经过五年的时间,共同推进辽宁率先建成东北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为辽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为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优质生态系统,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赋能助力。经过五年时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局、省、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基本完成省内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布局。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助力打造国家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成效更加明显,率先建成东北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为辽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二、主要任务(一)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为重点,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实践新局面。1.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推进《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完善符合辽宁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强化省、市、县、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力量,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建立系统完善、基础扎实的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体系。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新突破,为辽宁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2.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结合辽宁区域发展特点,支持沈阳、大连等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发挥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活跃增长极。支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浑南区、大连市金普新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朝阳市龙城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支持沈抚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培育知识产权核心优势。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项目,培育建设若干优势示范企业,提升辽宁全域创新综合实力。3.加快推动重大任务部署取得实效。推动《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地,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在梳理盘活存量专利、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等方面大胆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在涉及专利相关考核中,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与专利申请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结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建设,积极争取更多的知识产权相关改革事项在辽宁试点实施。(二)聚焦打造新型工业化辽宁样本,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激发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新活力。4.助力辽宁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健全专利导航助力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动辽宁传统产业提能级、强实力,助力先进装备制造、石化和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优质特色消费品工业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专利导航,促进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强化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的保障。围绕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健全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强化重点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形成专利对产业运营效益的有效支撑,推动新兴产业快发展、上规模,促进产业做大做强。5.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优势产业,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支持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整合创新资源,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大力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动创新主体将高价值专利融入创新创造和运营管理全过程,并大幅提升商标品牌的科技支撑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布局,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全面厚植发展优势。面向辽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及重点科研创新机构,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按需匹配服务的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知识产权专员,为原创性发明创造和关键技术突破高质量专利布局提供智力支持。6.优化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生态。高标准建设运行辽宁省及沈阳市、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小商品、快销商品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快速维权中心。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产业集群、企业聚集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三)聚焦塑造发展新动能,以强化创新要素保障为重点,厚植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新优势。7.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沈阳市、大连市、沈抚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升级版,争创立足辽宁、辐射东北、服务全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和示范区。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依法依规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产品,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探索推行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保险新产品。高质量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发挥知识产权“智力”引领和“平台”牵动作用,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搭建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知识产权股权化融资三大平台。8.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作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布局,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加强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传播和利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及时更新细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9.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发挥辽宁科教大省优势,支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高水平专职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进一步梳理盘活存量专利,推动实现专利快速产业化,形成新质生产力。鼓励高校院所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完善以高质量产出和高效益转化运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参与利益分配,更大程度激发科研人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活力。深入推动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完善相关交易服务,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0.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支持更多专家、学者等各类知识产权实践人才到辽宁交流合作。加快培育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专利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和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扩充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兴辽英才计划”予以支持。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专业学位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基础。(四)聚焦营造国内一流创新环境,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治理能力为重点,夯实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新基础。11.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侵权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机制,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服务。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力度,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沈阳分中心有效运行,及时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12.完善全链条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专利局沈阳代办处和各商标窗口有效拓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一站式”高效服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沈阳市浑南区、大连市高新区和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升级,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支持服务机构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结合“辽宁优品”认证,加强区域品牌培育推广,助力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打造以高知名度商标和盘锦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为核心的辽宁特色品牌。举办辽宁地理标志直播推介活动,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推动地理标志和产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深度融合。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事项,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会议由双方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共同主持,协调推进重大合作事项,总结和部署有关重点工作。原则上双方每1—2年共同研究制定出台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二)强化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辽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在确定各类委托项目、资源布局及扶持政策方面给予辽宁重点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派优秀干部到辽宁实践锻炼,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多元支撑。辽宁省政府为高效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对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建设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工作予以重点保障。(三)健全协同机制。建立完善局、省、市、县多层级共同推进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及时沟通具体工作情况,定期研究合作共建工作重点。鼓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与相关市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共建机制,率先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政策、项目在共建城市落地。(四)开展评价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及市县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实行评估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试点城市、试点县实行动态调整。加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典型、新模式、新机制宣传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代表作”,共同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良好氛围。附件: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4—2025年)一、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顶层设计1.积极推进《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2.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力推动《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地。3.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鼓励海外专利权人、外商投资企业等按照自愿平等的市场化原则,开展知识产权贸易活动。二、推进专利转化运用4.探索以市场化方式高质量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发挥知识产权“智力”引领和“平台”牵动作用,打造专利技术和产品国际交易运营载体。5.全力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计划,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要求,分层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完成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定期开展“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专项行动和对接活动,实行差异化专利转化运用推广措施。6.发挥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重点高校院所的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完成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开展高价值专利推广转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成功案例。7.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经验,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8.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根据企业反馈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技术等重点需求,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改进,或与企业联合攻关,布局更多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高价值专利。9.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供给,夯实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基础。在做好知识产权普惠服务的基础上,筛选一批技术研发能力强、专利产业化基础好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按需匹配重点支持政策,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10.围绕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一批专利池,助推我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11.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创新主体,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创立知名商标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实现专利技术产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竞争优势。12.支持专利权人采用专利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费用标准等条件,有效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提高专利转化实施效率。13.支持建设20个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有效支撑产业园区、高校、科研机构在研发立项、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开展专利导航工作。14.建立面向辽宁材料、辽河、滨海和黄海4家辽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创新机构的联系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定向定制服务和专员派驻,为原创性发明创造和关键技术突破高质量专利布局提供智力支持。15.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推进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6.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实现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智慧保护为目标,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17.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势资源,在案件指导、案例评选、交流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辽宁重点支持,进一步提升辽宁各级知识产权部门执法能力。18.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19.加强产业集群、企业聚集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工作,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力度。20.高标准建设运行辽宁省及沈阳市、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要求拓展专利预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小商品、快销商品等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2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机制,加强海外纠纷应对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力度,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沈阳分中心作用,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22.加快建立健全省域商标品牌培育体系,探索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着力提升商标品牌价值,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高质量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鼓励更多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参与“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依法依规支持“兴城泳装”等区域品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建设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助推地理标志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2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对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岫岩玉、旅顺海带、清原龙胆等被列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产品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品质优越、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品牌,助力乡村振兴。25.继续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活动,讲好知识产权故事。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26.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逐级落实知识产权代理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27.支持大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辽宁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引导树立以促进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提供集成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以“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为载体,面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精准对接活动。28.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作用,提高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优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重要网点布局,提升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能力,强化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29.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辽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特色化和差异化专题数据库,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等国家级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网通办”。30.推广应用自主可控的国产知识产权数据库,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欧盟商标查询系统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31.加强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传播和利用,拓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信息融合应用能力,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优秀案例遴选和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持续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32.推荐公共服务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市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33.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利局代办处工作站,优化专利代办业务属地服务,推动专利代办服务窗口向下延伸,扩大专利商标“一窗通办”覆盖范围。34.加强人才交流培养,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到辽宁省及辖区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交流锻炼。35.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专业学位建设,加快培育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专利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和信息分析利用人才。指导开展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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